早上幫一位可憐的勞工朋友開協調會,現在勞雇契約中的「違約金條款」遭到企業濫用,特別是懲罰性賠償金額之高令人咋舌,勞工居於弱勢被迫接受不合理的契約,發生勞資糾紛卻又求助無門,現行法律也對勞工不利。勞工朋友們的苦,上位的人永遠無法體會。 Tags: 11 comments 48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高嘉瑜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台北市議員 北一女 台大法律系、國發所 台大學生會會長 最年輕國大代表 07年立委大安區提名 08年逆風行腳 民進黨籍立委助理 台灣智庫研究專員 台灣之友會青年部主任 348259 followers 304925 likes "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38067" View all pos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