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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幫一位可憐的勞工朋友開協調會,現在勞雇契約中的「違約金條款」遭到企業濫用,特別是懲罰性賠償金額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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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幫一位可憐的勞工朋友開協調會,現在勞雇契約中的「違約金條款」遭到企業濫用,特別是懲罰性賠償金額之高令人咋舌,勞工居於弱勢被迫接受不合理的契約,發生勞資糾紛卻又求助無門,現行法律也對勞工不利。勞工朋友們的苦,上位的人永遠無法體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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